“感謝法院領導和法官費心費力,這面錦旗是我們全家人的心意,請收下。” 近日,一面印有“執行高效、為民解憂”字樣的錦旗,被交通事故被害人趙某波的兄弟鄭重地送到了撫松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手中。這面錦旗,承載著一個家庭對司法公正與溫情的由衷感激,也揭開了一段法院用心化解矛盾、溫暖民心的故事。 時間回溯到2023年10月,家住松江河鎮被害人趙某波駕駛自有三輪載貨摩托車,為松江河鎮某游樂園拉土時發生事故受傷,后經醫療鑒定機構鑒定為右下膝缺失七級傷殘,骨盆多發骨折后遺畸形愈合構成十級,對此趙某波要求游樂園經營者高某某承擔賠償責任。該案經法院審理后認定雙方系承攬合同法律關系,故對趙某波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 判決生效后,趙某波的法定監護人趙某雨以雙方之間系雇傭關系為由要求法院再審。針對被害人趙某波因這場事故導致殘疾,治療期間舉債支付巨額醫療費用,加之其年邁的父親常年癱瘓在床,家庭十分困難,縣法院黨組領導對他的案子高度重視,一方面積極協調溝通為趙某波聯系了法律援助律師,另一方面反復多次找游樂園經營者高某某,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做思想工作,化解雙方矛盾,最終游樂園經營者高某某同意賠償趙某波部分損失,趙某波也同意放棄繼續申訴。 矛盾化解在春天里,如我在訴雨潤民生。于是在縣法院立案庭法官的主持下,被告游樂園經營者高某某將承諾的5萬元賠償款及一套價值11.8萬余元的房屋以抵頂的方式一并交付給原告趙某波,現場在援助律師的見證下順利完成相關法律手續辦理事宜,雙方矛盾糾紛一次性化解并當場握手言和。與此同時,縣法院還及時組織機關黨員干部帶著米、面、雞蛋等生活物資專門回訪看望了趙某波一家子,幫助實現“微心愿”的同時,用真情實意溫暖著弱勢群眾,趙氏兄弟逢人便夸人民法院就他們的貼心人。 這起案件的圓滿解決,正是撫松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堅持 “如我在訴” 司法理念的生動縮影。一直以來,撫松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始終堅持“如我在訴”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辦好每一起民生案件。2024年至現在,該庭針對城鄉偏遠、年老體弱、孤殘困難群眾提供上門立案、巡回辦案、現場調解等司法服務累計200余件次,為特殊困難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57.12萬元,該庭還被白山市委宣傳部評為“2024年度白山好人·最美政法干警團隊”。 一面錦旗,一份信任;一次調解,一份溫情。撫松縣人民法院立案庭用實際行動詮釋著司法為民的初心,讓 “如我在訴” 的理念化作春雨,滋潤著每一位群眾的心田,書寫著新時代司法為民的動人篇章。 初審:侯春強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