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成功調解了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 2024年9月,原告藺某給被告韓某維修及安裝太陽能電熱水器,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太陽能維修費及材料費1250元;電采暖兩用熱水器1500元。維修完工后原告多次索要上述款項未果,遂訴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承辦法官庭前將雙方當事人找到一起了解情況。被告韓某稱,原告給她家安裝的熱水器是三無產品,是一部廢舊熱水器,根本無法給水加熱,同時多處漏水不能使用,且因漏水導致被告新裝修的衛生間棚頂和燈具損壞,共更換三次燈具,給被告造成了經濟損失,不同意給付熱水器錢和維修費用、材料費;同時要求原告將熱水器拆除,將自己家衛生間的棚頂恢復原狀。雙方各執已見,僵持不下,且均情緒激動,法官當即決定中止調解,共同到韓某家中現場實際勘查。經現場查看和試驗,與被告所述差距較大,在詢問被告是否申請對其提出的損失情況進行鑒定時,被告明確表示放棄。至此,法官對案件事實情況已經心中有數,當即組織雙方就地進行調解。在法官耐心地釋法析理下,終于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即韓某一次性給付藺某太陽能維修及材料費1250元,同時支付熱水器費用800元,兩項合計2050元,韓某當場支付給了藺某,雙方握手言和,一起矛盾糾紛得以順利化解。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